「無精男堅稱曾讓妻懷孕」 醫師這樣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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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歲童咬同齡同學,夫妻怒告家長、托嬰中心賠償百萬 。(圖,shutterstock/達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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傻眼!1歲童咬同齡同學 夫妻怒告家長、托嬰中心賠償百萬 獲賠2萬
中時新聞網
戴志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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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某私立托嬰中心一名1歲多幼童,前年在上學時,遭到同為一歲多的同齡同學小明咬傷手指及手掌多次,應童父母氣得提告小明家長、托嬰中心業者及教師求償百萬元。台中地方法院認定小明父母在事發後,未予以積極教育,判賠2萬元,托嬰中心與教師則有利用繪本及其餘輔助方式指導小明不能咬人,善盡注意義務免賠,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,一名幼兒家長阿國夫妻向法院提告,他將1歲多幼兒送往台中某私立托嬰中心,卻屢次遭另一名幼童小明咬傷達9次,導致孩子手指及虎口遭到咬傷,他認為小明的父母疏於教導孩子正確行為觀念,導致小孩咬人,應負起為人父母應負之教養責任,因此要賠償10萬。
另外阿國夫妻也認為,托育老師小玉本應注意托嬰中心內學童之安全維護,卻怠於履行義務,造成自己孩子多次遭同學咬傷,過失不法侵害他的孩子身體健康權,請求其賠償90萬元,另外園長也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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